关于校外人员来访问题的办理情况
学校信访办:
学校信访办转交的〔2023〕27号信访件收悉。党委保卫部(保卫处)高度重视,与来信人见面沟通交流,形成了《答复群众意见书》。
2023年4月27日上午11点29分,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工作人员与来信人通过见面沟通,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来信人表示无意见。现连同《答复群众意见书》呈报。
本次办理情况及《答复群众意见书》,已报党委保卫部(保卫处)部长审核。
附:答复群众意见书
附:
答复群众意见书
罗**同学:
您好,就您咨询的外访人员进校情况,学校信访办交党委保卫部(保卫处)核处。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目前对“新型冠状病毒”实行“乙类乙管”,要强化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医院、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大型企业等重点机构防控。
二、校外人员非工作必要不得进入校园。大量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会给校园治安、交通等带来安全隐患,同时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特别是学校体育场地、设施等教学资源占用。
三、若确有必要进校的,可自行联系对接部门按照访客流程进校。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已将上述办理情况向您反馈。感谢您对学校保卫工作的关心。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