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列淮同学: 您好!您于2020年3月25日通过书记校长信箱提交的关于学校游泳池开放的建议的信件收悉。根据资产与后勤管理处、体育部书面意见,现回复如下: 1.2019年10月,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体育场馆委托开放管理工作的报告》。学校决定委托新大正物业实施体育场馆(游泳池除外)的开放管理。同时根据校长办公会精神,已要求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牵头,体育部配合,拟通过委托专业机构负责游泳池的开放管理工作。 2.目前,学校游泳场馆由于没有配备专业的管理服务人员和专业的救生服务队伍,且场馆存在较多安全隐患需要维修改造,因此学校游泳场馆暂时不具备教学和对外开放的条件。 3.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将积极落实校长办公会精神,推进游泳池开放公开招标工作,引入专业的机构负责游泳池面向社会和师生的开放管理及服务工作。 4.一旦游泳场馆具备了开放条件,体育部会积极会同教务处,结合实际情况开设游泳课,以满足学生的选课需求。 通过电话沟通,告知你相关情况,你表示满意。 感谢您致信书记校长信箱,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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