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宿舍自习室管理制度安排不合理”答复意见书
王*同学:
您好!就您反映的学生宿舍自习室管理制度安排不合理的问题,书记校长公开信箱交工商管理学院核处。现回复如下:
据了解,容1四楼A4229室,为学业辅导室,并非学生自习室,也没有学生在里面自主自习的情况。该房间,目前主要用于学院教师指导同学们参加学科竞赛、团队竞赛、困难生帮扶等的专用场地,该场地的使用须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能使用。针对该房间,学院也未曾开展过登记、排号等相关工作,更不存在内定人员等相关情况,所以您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为加强学风建设,帮助同学们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升学习效率,给同学们提供更多更好的学习场所,学院拟在学生组团容1宿舍五楼设立学生自习室,但由于未完成装修改造,暂无法面向学生开放。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推进本项工作。
另外,学校教学楼有长期开放的考研自习室和普通自习室,请关注教务处发布的自习教室信息。如有不明之处,也可联系辅导员了解相关情况。
2023年11月8日,工商管理学院已将上述办理情况向您反馈。经与您耐心沟通,您表示接受学校意见建议,并对答复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如有疑问,请与工商管理学院进一步沟通。
书记校长信箱
2023年11月9日